English

用户应慎打信息电话

1998-07-09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北京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3月下旬通告,自1998年3月20日24时起,对自付住宅用户实行信息费最高30元的限额。

这则通告对京城某大学的王先生来说,是个天大的喜讯。王先生特别喜欢某信息台的节目,但每分钟2元钱的信息费让他望而却步,这下可以放心大胆地在电话游戏中潇洒一把了。

4月6日,王先生正准备拨打信息台,电话铃响了,是学校总机打来的:3月2l日至4月5日,他拨打信息台的费用已超过6000元。

王先生一下子被打懵了:不是说一个月限价30元吗?怎么两个星期就超过6000元?王先生想到了北京市工商局的3·15投诉服务台。

5月10日,工商人员拿到电信部门打印的电话通话清单,显示出3月31日到4月20日之间,王先生拨打一个信息服务台的时间累计达几十小时,费用共计6582.40元。

为什么没有执行最高限价的规定呢?电信局的同志向前来了解情况的工商人员道出了其中缘由:王先生拨打的信息台虽在限价之列,但他的电话是单位的分机,属于小交换机,不在限价范围内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